昨日,省公安廳交警總隊相關負責人在接受媒體訪談時明確,有駕照忘了帶不算“無證駕駛”。可按未隨身攜帶機動車駕駛證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,處警告或者20~200元罰款。“駕考難的問題,一直是個老大難問題。”交警總隊車管處駕管科負責人介紹,目前正採取向政府報告爭取政策,使用符合條件的汽車駕駛訓練場作為考試場緩解考試積壓問題。
  交警總隊事故處綜合科副科長仇鬱峰介紹,全省共建立市級“快處快賠中心”27個,縣級“快處快賠分中心”30餘個,平均每年處理交通事故20萬件左右。成都商報記者 王聖  (原標題:緩解駕考難 或用訓練場當考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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